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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常见实务问答【财税】时间:2022-01-11 09:18:15 基金会申请非营利免税资格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 号],申请非营利组织的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或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以及财政部、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非营利组织; (2)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 (3)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 (4)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但不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5)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采取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等处置方式,并向社会公告; (6)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本款所称投入人是指除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7)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其中:工作人员平均工资薪金水平不得超过税务登记所在地的地市级(含地市级)以上地区的同行业同类组织平均工资水平的两倍,工作人员福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8)对取得的应纳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 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 基金会如何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答: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由财务、税务、民政三部门联合确认,以公告的形式发布名单。基金会不用提交申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 160号)第六条、第七条停止执行。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和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有什么区别? 基金会行政办公支出都有哪些? 答:行政办公支出包括:组织正常运作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广告费、市内交通费、差旅费、折旧费、修理费、租赁费、无形资产摊销费、资产盘亏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因预计负债所产生的损失、审计费、以及聘请中介机构费和应偿还的受赠资产等。 基金会公益项目发生的直接运行费用都有哪些? 答:项目直接运行费用一般包括: (1)支付给项目人员的报酬,包括:工资福利、劳务费、专家费等。 (2)为立项、执行、监督和评估公益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差旅费、交通费、通讯费、会议费、购买服务费等。 (3)为宣传、推广公益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广告费、购买服务费等。 (4)因项目需要租赁房屋、购买和维护固定资产的费用,包括:所发生的租赁费、折旧费、修理费、 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等。 (5)为开展项目需要支付的其他费用。 捐赠协议和募捐公告中约定可以从公益捐赠中列支项目直接运行费用的,按照约定列支;没有约定的,不得超出本基金会规定的标准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