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1.档案管理制度

关村中科科技创新发展基金会

档案管理制度

 

为规范中关村中科科技创新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档案管理增强基金会档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归档范围

基金会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财务审计、会计档案、劳动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决定、委托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立项建议书、项目活动通知等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或文书资料(包括电子文书)及相关影像资料。

二、基金会的档案管理

(一) 基金会的文书档案管理由办公室负责并指定专人管理。

(二) 基金会的财务档案由财务部指定专人管理。

三、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一)按照档案归档范围 文书承办人应及时送交办公室档案管理员集中统一管理。

(二)档案管理人员要及时将基金会各种类和载体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归档和整理。

(三)按照民政部档案馆的有关要求设置档案目录及其他检索工具

并保证档案装具统一符合国家标准。

(四)凡秘密以上的文件必须放置办公室档案专柜。

 

四、档案的借阅

(一) 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部门主任借阅档案可直接通过档案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

(二) 因工作需要基金会的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需提交档案借阅申请由办公室主任审批办理档案借阅手续。

(三)档案借阅者必须做到爱护档案保持整洁严禁涂改阅后

及时归还。注意安全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行业动态
公司新闻
行业动态
微信公众号
中国社会组织
民政部慈善中国公示
邮箱:msc@zliti.cn
传真:010-63566830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大街北京商务会馆

           办公区8层

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1:00

                    下午13:00-17:00

联系电话
15210521288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