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4.会议制度

关村中科科技创新发展基金会

会议制度

为实现中关村中科科技创新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正确决策,保证基金会各类会议高质量、高效率召开,根据基金会章程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设置

一)理事会会议。

二)理事长办公会会议。

三)基金会年度工作会议。

二、会议时间

)理事会会议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如有三分之一理事提议,可随时召开理事会议。

二)理事长办公会会议,原则上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理事长或副理事长(秘书长)可根据工作需要,提议召开理事长办公会议

(三)基金会年度工作会议,每年召开一次。

三、参会人员

)理事会会议

1、基金会的理事、监事参加会议,未能到会的理事、监事委托的代表人可以参加会议。

2、理事会会议议程涉及的执行机构和专项基金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因会议需要邀请的其他参会人员列席会议。

理事长办公会会议

基金会理事长、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参会,议程涉及的部门主任执行机构、专项基金、公益项目的负责人参加会议。

基金会年度工作会议

基金会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执行机构、专项基金和公益项目的负责人、秘书长和财务人员参加会议。

四、会议内容

理事会会议

1制定、修改章程

2选举、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3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包括资金募集、管理和使用计划

4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审定

    5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6决定设立办事机构、执行机构、代表机构

7决定由秘书长提名的副秘书长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8听取、审议基金会的工作报告

9听取、审议基金会的财务工作报告

10决定基金会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11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理事长办公会会议

1贯彻落实理事会会议的决议

2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部署

3研究决定执行机构设立、专项基金设立、公益项目设立和对外合作事项

4听取秘书长、部门主任执行机构、专项基金、公益项目机构负责人的工作汇报检查落实工作进展情况

5研究确定财务开支、表彰奖励、人事调整等相关事宜

6研究年度工作总结

7其他需要由会议研究的事项

基金会年度工作会议

1执行机构、专项基金和公益项目主要负责人汇报年度工作情况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2执行机构、专项基金和公益项目工作交流

3表彰基金会先进集体和个人

4总结基金会年度工作安排下一年度工作任务。

五、会议召开

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秘书长负责牵头筹备。理事长不能召集时提议理事可推选召集人理事长不能主持会议时可指定副理事长代理主持。召开理事会会议需提前5天通知全体理事、监事。理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理事会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理事长办公会会议由秘书长协调与会议议题相关的部门负责准备。会议由理事长主持理事长不能主持时可指定副理事长秘书长主持。基金会办公室根据基金会领导的指示及时通知参会人员

基金会年度工作会议由秘书长负责召集秘书处会同相关部门筹备理事长或理事长指定副理事长(秘书长)主持。

六、会议记录

理事会会议和驻会理事长办公会会议秘书处专人记录。会议记录由记录人签名并报秘书长审阅签名存档每次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经基金会办公室主任核稿、秘书长审阅后报理事长签批。

七、会议纪律

    参会人员应按时到会不能参加会议时应提前向基金会秘书长请假。

    八、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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